- 恒德利服装有限公司
- 宇宙星国际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爱德恩通商(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式时商贸有限公司
- 淄博兰雁集团有限公司责任公司
- 申新纺织(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活力派服饰集团有限公司
- 中山市天鹏服饰有限公司
- 广州市茂枫服装有限公司
- 丹麦BESTSELLER集团
- 速尚企业管理品牌运营(广州)有限公司
- 华敦国际集团香港及大陆总代理
- 特艾服饰(上海)有限公司
- 李牌牛仔(中国)品牌运营中心
- 鼎赛龙(上海)商业有限公司
- 广东恒威集团有限公司
- 香港森磊(国际)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高邦服饰集团有限公司
- 东莞市以纯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前进牛仔布有限公司
- 广州市长宏纺织有限公司
- 顺德区奥富威服装有限公司
- 广州东纺纺织
- 河南新亚服装有限公司
- 申新纺织(香港)有限公司
- 东莞市中堂蒂尔制衣厂
- 佛山市顺德区西布朗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凯杰斯服装有限公司
- 广州瑞马服装有限公司
- 广州市达仕琦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 广州市朗冠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 广州市掌门人服装有限公司
- 湖南东信集团有限公司
- 佛山市立笙纺织集团
- 杭州宏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 佛山市黄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宜兴市乐威牛仔布有限公司
- 杭州宏海纺织有限公司
- 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东莞铭智纺织有限公司
- 东莞市科纺纺织有限公司
- 常州市飞牛纺织服饰有限公司
- 广东省佛山市荣誉纺织有限公司
- 广州市春旭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柏图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 广州牛仔之选纺织有限公司
- 广州东纺纺织
- 山东枣庄海扬王朝纺织有限公司
- 丹阳市鹏飞纺织有限公司
- 广州市慧昌纺织品有限公司
- 广州亿超(泰升)纺织品有限公司
- 常州市如鹿纺织有限公司
- 常州市布莱迪纺织品有限公司
- 嘉锋制品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西布朗纺织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傲展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 制
致 参 展 商
尊敬的参展商:
首先,上海国际牛仔服装博览会组委会全体工作人员对您的参与和支持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并热烈欢迎贵司参加本届博览会。
为便于参展商做好各项展前的准备工作,组委会特编写了本参展商手册。请您仔细阅读本参展商手册中的相关内容,它将有助于您顺利参加本届博览会。另外,手册中的各种表格,请您详细填写后提交或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以便我们给您提供更为周到的后续服务。
如果您有什么问题和要求,请按手册中相对应的电话与主办或服务单位取得联系,我们将会为您提供满意的答复和解决方案。
谨祝各位参展商的展出获得圆满成功!
上海国际牛仔服装博览会组委会
目 录
一、参展总则 4
二、展览会资料 7
三、展台搭建 8
四、展品运输 10
五、其它管理规定 12
六、展商回单 12
七、广告宣传 15
八、进入上海市的交通路线图 16
一、参展总则 |
1.1参展商手册 |
《参展商手册》包括了有关参展事项的部分重要内容,是组委会指导展商参加本展会的说明性文件。
1.2会期服务单位 |
a. 大会组委会:上海傲展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1322号南开大厦1103室 邮编:200011
电 话:+86-21-60278193,60278192
传 真:+86-21-60278190
邮箱:E-mail:jeansexpo@163.com
联系人:胡均淏 先生 手机:13585888303
b、展览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漕宝路88号)
c、会期指定接待酒店:
2、华夏宾馆(★★★)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38号
商务房:门市价888元人民币/间/天 会期优惠价:488元人民币/间/天(含二早)
标准房:门市价660元人民币/间/天 会期优惠价:380元人民币/间/天(含二早)
三人房:门市价770元人民币/间/天 会期优惠价:520元人民币/间/天(含三早)
注:需入住以上酒店的展商请在5月1日前将<酒店入住回执>见后面附表,传真至大会组委会,否则不能保证安排。
酒店住宿预订回执
单位名称:
酒店名称: | ||||
住宿人姓名 |
性别 |
房间类型 |
房间数量 |
住宿时间 |
月 日入住, 月 日退房 | ||||
月 日入住, 月 日退房 | ||||
月 日入住, 月 日退房 | ||||
月 日入住, 月 日退房 |
●结帐方式:本回执请保留副本,入住凭回执上所填公司名称、人员姓名在前台登记入住,费用届时前台现付。由于要与酒店提前预定时间,请需要入住的人员务必在4月28日之前填好回执,加盖公章,传真至0086-21-61368987展会组委会(填写不完请另附名单),过时将无法安排。
●参展单位需要订返程火车票、机票,请另加说明,入住酒店后将代为办理。
d、会期指定搭建单位:
上海灵硕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332号南开大厦19楼 邮编:200011
电 话:+86-21-6304 2506 传 真:+86-21-6304 2099
联 系 人:韩美 小姐 手机:18616364867
电子信箱:lingshuoexpo@163.com
e、会期指定运输单位:
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会展物流分公司
电 话:+86-21-65750086
传 真:+86-21-65214083
联系人:李婷 小姐 18918781192
1.3展位的取得 |
a. 组委会在收到参展申请单位填写的《参展申请及合约》后,暂时保留参展申请单位预定的展位;
b. 组委会在规定期限内收到参展申请单位支付的参展费用后,参展申请单位即取得展位并成为本次展会的正式展商,确认后所订展位原则上不再变动;如未按要求支付参展费用将不保证确认之展台位置。交款后因参展商原因不能参展或缩小面积者恕不退款,
c. 为使大会顺利进行,主办机构在必要时保留适当调整部分参展商展位的权力,望展商给予谅解。
1.4展商的保证 |
a. 展商确保其作为主体参展,不得转让第三方参展,展商不得展示与本展览会无关的展品。
b. 展商展出的所有物品、宣传品或服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符合相关的标准。
c. 展商应确保其展品符合与之相关国家安全标准和环境保护的规定;不能在展出期间危及人身安全和对环境造成损害;并确保其展出物品不侵犯或不可能侵犯任何其他方与专利、商标、版权和知识产权相关的权益;不能标记有任何损害中国利益的图标和文字。
d. 商如违反上述保证,组委会有权终止其参展资格,其应立即离开展馆并撤走展品(组委会对其损失或索赔不负任何责任)。
1.5标准展位使用 |
a.标准展位由主场负责搭建,参展商负责展位内的装饰、布置。
B.标准展位配置:三面围板、中英文楣板、一张洽谈桌、两把椅子、一只500W/220V电源插座、两盏照明灯,展位地毯。(围板高度2.5米)
C.各参展企业展位楣板文字(中英文)的原始资料来源于各企业参展申报资料。标准展位的楣板由大会统一制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覆盖、更改。确需修改或重新制作的须上报展商报到处,经核实同意后才能更改。
1.6特装展位使用 |
a.光地展台指空地,不带任何配置,需要进行特殊设计及装修。(请注意展馆限高)
b.凡租用光地展台需做特殊装修的企业,必须提前于
C.各参展商或承建商进馆施工前应向光大会展中心营运部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展位施工设计平面图、布线图及配电图;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及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经审核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后方可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在未办妥入馆施工的必要手续之前,将被拒绝入馆进行装修。如需要询问,请联络光大展馆营运部(电话:021-64842500转60024:)
D.布展期间,如参展商需要当日下午5:30以后加班,须提前提出申请,展馆将收取加班费880.00/标准展位/小时。
1.7展览会进场规则 |
a. 展商须在2014年6月10日下午16:30前报到布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展,所订展位不予保留。
b. 所有参展单位须于2014年4月30日前缴清全部参展费。如逾期未付,组委会有权不予保留所确认的展位;参展单位在报到时须付清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方可进馆布展。
c. 特装展位,展馆方将向特装承建商收取每平方米20元特装管理费及施工人员证件费和押金等,进场前直接支付给主场搭建方。
d. 各参展单位现场报到时,凭大会组委会发放的《展商手册》或《参展申请表》领取参展工作证。每9平方米展位可免费获得两个参展工作证,如需额外增加,须另外向大会组委会提出申请。参展工作证的有效日期从展位搭建至撤展结束。参展单位人员在布展期、展出期和撤展期均须佩带此证,否则将影响顺利参展。不允许将参展工作证转借他人,遗弃前请先行撕毁。
e. 专业观众邀请:
1) 专业观众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参展单位共同发出邀请并发放参观票,专业观众凭参观票或名片登记后进场参观。
2) 大会组委会为各参展单位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参观票,便于各参展单位自行发出邀请,需要参观票的参展单位请在展会开展的前20日内向大会组委会申请。
1.8展览会的宣传活动 |
a. 各参展单位只能在自己的展台范围内摆放展品,严禁在展场的其他地方进行任何广告示范或其他促销活动或张贴广告。
b. 参展单位必须预先严格审查在展会期间播放的电影、录像带或幻灯片,任何单位不得播放与本展会展示范围不相符的内容,不得对观众或其他参展单位造成影响(如声、光、电等)。
c. 未经主办单位的书面同意,任何参展单位不得在展场内摄影、录音或作电视电台广播。
d. 确保展品在严格控制下操作,并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e. 确保机械所有可移动部分不得对人造成损伤,不得影响相邻展位的正常展示。
f. 参展单位自行负责清除由于展品示范所产生的废物。
1.9编印会刊 |
a. 大会编印《会刊》为各展商免费刊登800字以内中文及英文公司产品简介,各展商请于2014年4月30日前将《会刊登记回执》见后面附表,发送至大会组委会(为避免错误和疏漏,请提供电子版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逾期不予刊登。
b. 刊登会刊广告的展商请2014年4月30日前将制作好的光盘或菲林寄至大会组委会,需要委托大会组委会制作的加收300元/P制作费(会刊规格为140mm×210mm)。
c. 参展单位提供的会刊资料不得超出限定字数或违反制作要求,否则主办机构有权对内容进行删减或不予刊登,损失自负。
d. 请展商按要求提供简洁、真实的文字资料,并对其提供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 大会组委会将在展会开展期间向参展单位免费派送《会刊》:每个标准展位参展企业派送1本;光地参展企业派送2本。另有需求可在展会期间到展会现场办公室购买。
2.0展台配置、设计及施工 |
展台内使用或展示的展品、物料及装修,须做好防火措施,特装木结构必须涂有防火涂料,并符合相关安全防火及建筑规定。
1.标准展位配置
⑴楣板:中、英文参展商名称楣板;⑵地面:9m2地毯;⑶家具:一张洽谈桌,2把折椅;
⑷灯具:2盏照明灯,位于展架上方;⑸电源:1个插座 500W/220V;
2.标准展位布展规定
(1)禁止对标准展位进行任何改建。参展商可利用空间为3m长×3m宽×2.48m高的展位内侧,任何展具和结构(包括公司标志)不准超出。否则,主办单位有权强制恢复原状,所产生的费用及后果全部由参展商自行承担。
(2)标准展位不允许私自接驳射灯和日光灯,若有特殊照明需要,须由主场搭建商安装接驳并收取适当费用,否则主场搭建商有权将其拆除没收。
(3)楣板及围板上方、外侧禁止用双面胶张贴、悬挂任何物品,禁止在通道上摆摊,如有违反,将没收展品并不退还展位费。
(4)未经主办单位批准,擅自更改展位楣板字,或对原标摊楣板进行任何形式覆盖的,主办单位将强行恢复原状,一切损失由参展商自行承担。
(5)不准在展馆建筑物或展板的任何部分钻洞和使用钉子、胶、图钉或类似材料。
(6)如参展商需要其它配置,请与上海品洛展示展览工程有限公司联系,并在规定期限内申请。
(7)标准展位配置中未使用物品不予退款。
3.光地展位布展
1.搭建单位备案
光地展位参展商可选择自行搭建或委托搭建单位对展位进行装修。为防止没有搭建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馆搭建而造成安全隐患,参展商须通知并督促其所选择的搭建单位填写表格--《搭建单位备案表》,在截止期限内向大会组委会备案。
2.搭建方案审查
(1)审查内容:设计方案平面图、立面图、(包括尺寸和材料说明)及立体彩色效果图;配电、水、气系统图,注明总功率、总开关额定电流值、总开关电压(220V/380V),注明采用电线型号和敷设方式。
(2)以上设计图纸和文字说明须使用A4规格,要求图表清晰,采用电子邮件和快递方式寄送大会组委会初审后,汇总交展馆安全消防部门审查。
3.搭建单位进场施工程序
(1)提前即
(2)已备案的搭建单位在交清垃圾处理押金和施工管理费后,向主场搭建商购买施工证。未经备案的搭建单位不售给施工证。施工证收费标准:60元/个。
4.光地展位搭建规定
(1)特装展位背板须作美化装饰处理,以维护展会整体美观。
(2)所有特装展位的设计和布展,其垂直正投影不得超出自身展位的范围。
(3)一楼展位搭建高度限高6.5米,二楼展位搭建高度限高5米(有特殊要求需向组委会提前另行
申请)。
(4)布展商对已通过审批的设计不得自行更改,如确需要更改的,须经主办单位确认,对擅自更改的,主办单位将不予供电。
(5)特装木结构必须涂有防火涂料,并符合相关安全防火及建筑规定。
1.9电源供应 |
为安全起见,所有展场内接驳电力必须由展会指定主场搭建商承办。需要特殊电力的参展单位(如不同电压、频率或接驳)请事先向组委会提出申报,并承担电源接驳费。参展单位应将展位中所需使用的电器(名称、数量及用电功率)一一造表申报,最迟在布展前15天申报结束。任何插座不可接驳超负荷用电器。
1.10展品的登记与安全 |
a. 展商应对其展品保管负责,组委会提醒展商在运输、装卸及展览过程中注意展品安全,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b. 参展代表应严格遵守开馆(上午9:00)和闭馆(下午17:00)时间,每日9:00准时到达各自岗位,如不按时到位展品丢失责任自负。
c. 每天闭馆后,请勿将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留置于馆内,以免丢失。
d. 当值展馆的保安人员有权检查所有进出馆物品,届时请大家给予协助和配合。
e. 对于在展会闭馆期间内发生的偷盗丢失和人为损坏,组委会将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f. 严禁携带各种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严禁在馆内吸烟、打闹、大声喧哗。如需明火作业,须事先向消防部门申请并批准。
1.11保险 |
组委会建议各参展单位为其展品及相关财物购买保险并为当值人员购买第三者保险。
1.12撤展 |
展览会开幕后,除经主办单位批准外,任何参展单位不得将展品运离展台或运出馆外。在展览会最
后一天正式闭馆前,不得提前拆除展台及外运展品。
a. 所有参展单位须按展览日程统筹撤展事宜,要听从现场人员的指挥。
b. 在展会开放时间,参展单位应确保展台有人看守,防止展品丢失。
c. 所有的出馆物品必须填写组委会发放的出馆物品放行条,并盖有组织单位的专用章,否则所有物品一律不得出馆。
d. 展览统一撤展时间为2014年6月14日15:00至20:00。如未能撤完,须向展馆申请加班。
e. 参展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前撤展。不遵守规定提前撤展的,主办单位将记录在案、予以公布,并取消下届参展资格。
f. 本展会将于2014年6月14日15:00统一停止电、水、气的供应,请各参展商做好相应准备。
g. 参展单位撤展期间务必看管好贵重物品,以防失窃。撤展品和展架时务必注意安全,以免受伤。参展单位撤展期间请依照先撤离展品后撤离搭建展架的原则。
h. 爱护馆内一切设施,不得夹带搬走、损坏,违者应照价赔偿。
二、博览会资料 |
2.1展览日程安排 |
a.展商报到布展时间:
c.开 幕 式:
d.展 出:
e.撤 展:
f.报到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漕宝路88号)
注:局部加班必须有参展单位自已申请,加班费为880元/展台/小时。
2.2展览地点 |
a.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漕宝路88号)
b. 公交43路、92路、809路、703路、218路、764路、946路、122路、50路、720、721、725、755、763、704、703B、704B、754、89、120、42、138、149、07、徐闵线、沪松线、沪莘线等
c. 从上海火车站乘地铁1号线在“漕宝路”站下,步行3分钟到。
d. 从虹桥飞机场乘809到习勤下即可到达,或乘出租车约15分钟到达。
e. 浦东国际机场→光大会展中心乘机场3号线至宛平南路站,转乘43路至习勤路站;
2.5使用展厅细则 |
a. 展品的运输、安装及演示超作不可超出地面负荷能力,凡超大、超重物件运入或操作应提前报主办单位,取得批准后方可运入。
b. 展馆任何部件不得擅自打入钉子、螺丝或钻洞、悬挂、粘贴,参展单位不得超出自己展位范围布展、占用公用通道、遮挡消防、供电设备及安全通道,不得随意超出自己展位范围悬挂广告、拉扯串旗等,不得随意张贴广告,广告宣传请阅读本手册第三章。
c. 所有机器在运作时均应安装安全装置,参观者必须与运行的机器保持相对安全的距离,并建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应由合格的人员操作。
d. 与会人员应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破坏、保管好个人携带的文件、财物,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会场,会场内严禁吸烟;展商若需接驳任何电源,请与大会指定主场搭建联系,并由合格的电工人员操作。
e. 大会为参展单位提供的展位及配置的桌椅、灯具插座均不得随意更换、搬动、抢占,如有需要可向搭建商租赁。
f. 以下展品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书面批准:
(a)展出和使用任何可能被认为危险的电器、机械或化学装置,应提交有关监管机构批准。
(b)所有有毒或危险物,包括易燃液体,压缩气体或危险化学品,均不得带入会场。
三、展台搭建 |
3. 1搭建单位 |
d、会期指定搭建单位: 截止日期
上海灵硕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332号南开大厦19楼 邮编:200011
电 话:+86-21-6304 2506
传 真:+86-21-6304 2099
联 系 人:韩美 小姐 手机:18616364867
电子信箱:lingshuoexpo@163.com
现场活动租赁单
项目 |
名称 |
数量 |
单价(人民币) |
总价 |
01 |
问询台 |
100.00 |
||
02 |
锁柜 |
150.00 |
||
03 |
方桌 |
120.00 |
||
04 |
长方桌 |
150.00 |
||
05 |
茶几 |
70.00 |
||
06 |
折椅 |
30.00 |
||
07 |
洽谈椅 |
55.00 |
||
08 |
吧椅 |
100.00 |
||
09 |
会议椅 |
80.00 |
||
10 |
圆桌 |
120.00 |
||
11 |
矮身玻璃饰柜 75cm*70cm ht |
280.00 |
||
12 |
高身玻璃饰柜 100cm*50cm*210cm ht |
550.00 |
||
13 |
层板架 |
280.00 |
||
14 |
立式衣架 |
100.00 |
||
15 |
层板 |
40.00 |
||
16 |
挂衣钩 |
50.00 |
||
17 |
文件架 |
80.00 |
||
18 |
废纸篓 |
10.00 |
||
19 |
围板 |
100.00 |
||
20 |
折门(不含围板) |
150.00 |
||
21 |
地毯/平方米 |
20.00 |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展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 所有订单必须用以下方式全额缴付:
1) 现金
2) 电汇至我公司帐户:户 名:上海灵硕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陆家浜路支行
账 号:0333 5100 0400 21370
2. 逾期订单(即
3. 所有订单均以全数缴付作为确认,未付款之订单不会被接受,取消订单将不会退还已缴之款项。
4. 所有主场订电须由大会指定搭建商静安南西优择星会务会展服务社执行,包括光地客户。
5. 所有项目均作租赁用途,不可转换及退回订单。
6. 取消订单必须以书面通知,于
7. 根据展馆规定,所有电源,插座只用于展品使用,展商不得私自接灯,详情请向我司查询。
8. 所有订单不得更换为其他项目,所有电器之报价已包括电费。
9. 不得在展位支架和围板上穿铁丝,钉锤钉及直接粘贴画面,否则破损的支架和围板须由有关展商或承建商照价赔偿。
d、会期指定搭建单位: 截止日期
上海灵硕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332号南开大厦19楼 邮编:200011
电 话:+86-21-6304 2506
传 真:+86-21-6304 2099
联 系 人:韩美 小姐 手机:18616364867
电子信箱:lingshuoexpo@163.com
电器租赁和安装
项目 |
名称 |
数量 |
单价(人民币) |
总价 |
01 |
40W日光灯 |
100.00 |
||
02 |
100W长臂射灯 |
100.00 |
||
03 |
金卤灯 |
180.00 |
||
04 |
5A/220V插座 |
110.00 |
||
05 |
15A/380V三相电源(照明) |
1000.00 |
||
06 |
30A/380V三相电源(照明) |
1300.00 |
||
07 |
40A/380V三相电源(照明) |
1600.00 |
||
08 |
60A/380V三相电源(照明) |
1900.00 |
||
09 |
100A/380V三相电源(照明) |
2200.00 |
||
10 |
市内直线LDD |
800.00 |
||
11 |
国内直线DDD line+押金 |
1500.00+500.00 |
||
12 |
国际直线IDD line+押金 |
2500.00+4000.00 |
||
13 |
10M宽带上网 |
3900.00 |
||
14 |
等离子显示器42寸(含DVD1台)+押金 +押金 |
800.00+1000.00 |
||
15 |
电冰箱+押金 |
1000.00+1000.00 |
||
16 |
电脑+押金 |
1200.00+3000.00 |
||
17 |
展台用水 |
1500.00 |
||
18 |
压缩空气 |
1350.00(4匹以下) |
||
19 |
饮水机+押金 |
200.00+300.00 |
||
20 |
特装管理费/平米 |
20.00 |
||
21 |
施工证/张 |
60.00 |
||
22 |
特装押金 |
2000.00 |
||
23 |
灭火器租赁(特装展台必备2个) |
160.00 |
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展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 所有订单必须用以下方式全额缴付:
1)现金
2)电汇至我公司帐户:
户 名:上海灵硕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陆家浜路支行
账 号:0333 5100 0400 21370
2. 逾期订单(即
3. 所有订单均以全数缴付作为确认,未付款之订单不会被接受,取消订单将不会退还已缴之款项.
4. 所有现场用电/水源/电话线/网络线移位及改动将加收现场价格的50%加急费.
5. 所有项目均作租赁用途,不可转换及退回订单.
6. 取消订单必须以书面通知,于2013年5月11日以后及现场取消订单均不被接受.
展商须知:
1. 后加订单
各展商必须在2014年5月11日前,将相应的表格和你们所需的家具及电器设备的订单回传至我司。
2. 加急费
a). 过期订单
超过规定日期后(即
b). 现场订单
现场(即
一旦展商有后加订单,将收到主场搭建商的付款通知书作为确认,若无收到任何书面确认,将作为无效订单。
3. 所有已确认订单不得调换或退款.所有标准配置的项目不能与其他项目调换.所有已确认订单,取消后将不能退款。
4. 插座仅供展品使用,任何标准展台里的电源或插座仅供展品使用,展商不得私自将灯器接入其中。
5. 不得破坏标准展板,较重展品可另立支架悬挂展示,画面不得直接粘贴在展板上。
6. 不得使用锤钉固定展品,不得在展铝制支架和围板上使用铁丝及锤钉,否则须由展商赔偿全额价格。
7. 为了固定展台,展位内可能会有铝制横梁或支柱。
8. 所有使用电,水,电话线,网线的展商必须向主场搭建商提出申请。
详情垂询:
上海灵硕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332号南开大厦19楼 邮编:200011
电 话:+86-21-6304 2506
传 真:+86-21-6304 2099
联 系 人:韩美 小姐 手机:18616364867
电子信箱:lingshuoexpo@163.com
3. 2预定服务 |
a. 展商若需增加标准配置以外的物品(详见展具、电器报价清单),应在进馆15天,即
迟于最后期限的订单,一律加50%的加急费;现场订单一律加100%的加急费
b.展商如须扫描或电脑排版、写真喷绘、条横幅制作、标摊改装、特殊装修等,须提前与搭建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应资料。
3. 3现场服务 |
a. 现场提供电脑刻字、现场租赁(家具及电器)服务(进馆当天至开幕);
b. 开馆期间有专人值班,负责现场服务,并配有电工;
c. 须开换发票,应在闭幕的当天上午,在现场主场搭建商办公司室办理,谢谢合作。
3.4款项支付 |
a. 所有订单费用必须预付,否则订单无效;本订单一经确认不再更改,不予退款;
b. 参展商手册中所涉及价格都是涵盖整个展期的价格。
3.5注意事项 |
所有展期内出租的家具和电器装置必须注意:
a. 所定物品都以租赁为原则,物品必须保持完好无损。
b. 关于水源和空压机,展商需要提供与之设备相连的调节器。
c. 参展商若有特别敏感的设备,建议自己安装稳压器以控制电压。
d. 参展商若对水源需要特殊的水温和水压,必须自己提供装置。
e. 若对租赁家具和装置不满意必须在展会开幕前提出,否则将被认为所定物品都已完好。
f. 参展商不允许私自装射灯和日光灯,若有特殊照明需要必须委托搭建公司安装接驳。
四、展品运输 | |
4.1会期指定运输单位 |
|
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会展物流分公司
电 话:+86-21-65750086
传 真:+86-21-65214083
联系人:李婷 小姐 18918781192
上海金怡展览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会展物流分公司受主办单位委托,承揽本次展览会的国际、国内展品运输业务,统一处理展品运输及相关文件的事宜,并提供展览会的现场服务,展商可就有关展品运输事宜与我单位联系。为确保展览会的顺利进行,请各参展商依照本指南的有关规定作出安排,以免延误展出及产生附加费用。
集货截至期:2013年6月7日
项 目 |
价 格 |
服 务 内 容 |
备 注 |
展品进馆 |
展馆门口-展台:RMB80元/立方米 |
现场搬运至展台,开箱 展品就位,保存空箱 |
此收费包括空箱存放,超限超重展品,如用吊机或3T以上铲车或需要组装,价格面议 |
展品出馆 |
展台-展馆门口:RMB80元/立方米 |
重新包装,搬运至展馆门口,再装至展商指定的车辆 | |
展品存储 |
1、铁路/陆运:RMB8元/立方米/天 2、空运到达:RMB0.40元/公斤/天 |
展品送至我司仓库,在布展前存放在我司仓库 |
免费7天存放 |
展品提货 |
1、铁路/陆运展品:RMB100元/立方 (最低RMB300元/运次) 2、空运展品:RMB2.00/公斤 (最低RMB300元/运次) |
从上海车站/机场-展览馆门口 |
运费及车站、机场、货场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费用由展商承担; |
展品保险 |
由展商自行办理展品全程保险,如展品未上保险,所出问题一切责任,由展商自负 |
我司可以为展商办理展品回运的保险业务。 | |
展品回运 |
我司可以帮助联系办理托运手续,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
长途运费实报实销。 | |
收货地址 |
收货单位: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会展 物流分公司 电 话:+86-21-65750086 传 真:+86-21-65214083 联系人:李婷 小姐 18918781192 |
托运票上请千万勿写姓名以免提货困难,影响正常提货 |
2、货物包装要求:
参展企业注意包装的牢固及防水性能。不可倒置的物品有明显的向上箭头,不同类别的展品尽可能分类包装,为保证展品安全,大件物品包装箱上要标明起吊点、重心,请在每个包装上都要标明展览会名称及收货人单位、地址、电话。
4.2车辆管理 |
1、运输车辆进入装卸区或展馆须事先到展馆客户服务中心办理《运输车辆出入证》,凭证装卸货物,装卸货完毕交还《运输车辆出入证》。
2、办证时间从上午8:30开始,结束时间视展馆工作时间而定。运输单位如有特殊原因延长工作时间,需提前1小时到办证处办理相关手续。
3、运输车辆进入展馆及在装卸货物时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按秩序排队进入装卸区,装卸完毕后应立即离开,不得逗留。不遵守现场管理者,保安有权阻止其进入装卸区。装卸期间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如导致交通堵塞者,罚款处理。
4.3空箱管理 |
1、消防部门要求,所有空箱及包装材料须放在指定堆放处,否则被视为无主垃圾而被清运。
2、请各参展商将空箱压缩折叠并打捆,主运输商派人协助打包并做标记。展览期间不允许取用空箱。
五、其它管理规定 | |
5.1宣传品管理 |
|
1.参展商提供的宣传品不得出现“中华民国”字样。2.参展商的宣传品仅限在本展位发放。
5.2消防管理 |
1.禁止吸烟:为保障展馆及人员安全,展馆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0元。搭建、布展、正式展出和撤展期间严禁动用明火。
2.消防设施:(1)任何临时搭建物及通向消防栓、电器和机械控制室的门及警铃接触点之间,至少保持1.2米(4英尺)的通道。
3.消防通道禁止堆放物品,违者消防部门将实施清运,如展商物品因此遗失,责任自负。
4.应急灯、灭火器、火警警报器以及其他任何安全感应装置、设施禁止挪动。
5.任何隔墙或展示板不得设置在喷淋装置喷水区域内,与喷淋头之间至少保持0.5米距离。
6.严禁任何妨碍火警警铃触点、消防栓、灭火器、安全门消防安全以及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7.保证消防通道、通向紧急疏散门之通道、以及出入口的畅通无阻。
8.不允许在吊顶喷淋装置上附着或悬挂任何物品。喷淋装置的最高设计承受温度为68摄氏度(154.4华氏度),因此必须保证不将聚光灯和其它发热装置对准或靠近消防喷淋置。
违规处罚条例
对违反展会有关管理规定者,展会将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以下相应条例:
一、特装施工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擅自进场施工的,责令停工退场,并依程序办理领证手续。
二、参展单位私接电源或增加用电设备的,一经发现,即作停电处罚。由此给大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参展单位负责赔偿。
三、参展单位擅自拆改标准展位及展位内配置的,给予口头警告,强制恢复原状,并给予因恢复原状而产生的费用2倍的处罚;造成展材损坏、遗失的,责令照价赔偿。
四、锯、裁展馆展材、展板的,给予受损物原价2倍的处罚;在展材、展板上油漆、打钉、开洞的,按展板的原价赔偿。
五、凡在展馆内墙壁、展板、通道柱子上用发泡胶粘贴或在标摊满贴即时贴裱底的,一经发现,给予口头警告,责令违规者恢复原状,损坏展具的照价赔偿,同时立即取下粘贴物。
六、对转借进馆证的,没收其证件,送出馆外,并追究借证人员责任。
七、对不服从保卫人员检查,无理取闹者,没收进馆证,送交保卫部门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扭送公安机关。
六、展商回单 |
展商报到登记单
参展商概况 |
单位 名称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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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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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传 真: | |||||
参展负责人: 职 务: 手 机: | |||||
展位号码: □ 标准展位______个;□ 特装展位______M2 | |||||
参 展 人 员 |
性 别 |
职 务 |
联系方式 | ||
搭建单位备案表
参展单位名称 |
中文 |
|
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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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单位名称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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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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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展 单 位 |
电话: 传真: 参展负责人: | |
搭 建 单 位 |
电话: 传真: 搭建负责人: | |
参展负责人: 职 务: 手 机: | ||
展位号码: □ 标准展位______个; □ 特装展位__ ____M2 |
参展单位(盖章):
展会负责人(签字):
注:1、参展商凭此报到登记单现场报到,并领取参展工作证;
2、展商报到时间:
3、报到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漕宝路88号)
4、欢迎参展人员出示名片,提供名片者可不必详细填写此表格。
会刊登记回执
请提供以下内容Word电子文本,展台门楣及会刊将以此为准
中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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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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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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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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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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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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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公司/展品/业务简要说明(限800个中文汉字或英文单词) | ||||
公司/展品/业务简要说明(限800个中文汉字或英文单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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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
注:此表格Word电子文本请于2013年4月28日前邮寄、传真或E-mail至组委会
电话:+86-21-6027 8193
传真:+86-21-6027 8190
E-mail:jeansexpo@163.com
联系人:刘颖 小姐 13651990564
《专业观众邀请申请表》
为提高展会的商贸合作,组委会将实施全面、积极的观众组织计划,确保展商的展品和服务能吸引更多的买家,我们同时也鼓励展商与我们互动,共同完成观众组织工作,将参观券送至专业观众手中,以吸引已有的和潜在的买家。各展商请认真填写以下表格(可按条目不采用表格形式),组委会将于开展前亲自将参观券送到您所希望的买家手中。
展商名称 |
展位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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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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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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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电 话 |
| ||||||||||||||||
我希望邀请的专业观众来自以下领域:(依据行业对我公司的重要程度依次为)
我司希望组委会协助邀请到以下观众: | ||||||||||||||||||
1 |
公司名称 |
行业 |
| |||||||||||||||
公司地址 |
邮编 |
| ||||||||||||||||
联 系 人 |
职位 |
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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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司名称 |
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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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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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职位 |
电话 |
传真 |
| ||||||||||||||
3 |
公司名称 |
行业 |
| |||||||||||||||
公司地址 |
邮编 |
| ||||||||||||||||
联 系 人 |
职位 |
电话 |
传真 |
| ||||||||||||||
4 |
公司名称 |
行业 |
| |||||||||||||||
公司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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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职位 |
电话 |
传真 |
| ||||||||||||||
需组委会协助邀请的观众没有名额限制,填写不完可另附一页 |
| |||||||||||||||||
注:此表格Word电子文本请于2013年5月10日前邮寄、传真或E-mail至组委会
电 话:021-60278193
传 真:021-60278190
联系人:王瑞娟 小姐 手机:15800850892
E-mail:jeansexpo@163.com
展品运输回执
展会名称:
展会时间:2013年6月12日至6月14日 展会地点: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漕宝路88号)
参展单位: 展台号: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1. 本单位之展品以下列方式运到上海:由___________运往上海,运输方式:
展品名称:
件数:___________重量:___________公斤(Kg)体积: 立方米
备注:
2. 本单位之将委派 先生/女士将于____月_____日到达现场指导开箱和展品就位工作。
注:请将回执传真至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会展物流分公司
电 话:+86-21-65750086
传 真:+86-21-65214083
联系人:李婷 小姐 18918781192
七、现场广告宣传 |
您的展台是固定的,但是展览会现场的宣传可以使您摆脱展台面积的限制,在展览会的方方面面展示您的企业形象,如升空气球条幅广告、充气拱门、外墙直幅、广告牌等等,无时无刻不在众多买家面前宣传您的产品和企业形象,吸引更多的买家来您的展台洽谈、采购。
广告名称 |
规格 |
数量 |
价格 | |
1 |
正门显示屏上方广告 |
17 M ×14M |
1幅 |
30000元/条/展期 |
2 |
正门直幅 |
18M × 1.4 M |
8幅 |
5000元/条/展期 |
3 |
漕宝路正面直幅广告 |
18M × 1.4 M |
52幅 |
4000元/条/展期 |
5 |
拱形充气广告 |
15米跨度 |
3个 |
8000元/个/展期 |
6 |
气球广告 |
气球直径3米,条幅长10米 |
10个 |
4000元/个/展期 |
7 |
户外桁架广告 |
5M × 4M |
10个 |
10000元/个/展期 |
八、进入上海市的交通路线图 |
外地车辆进入光大会展中心路线图及注意事项:
1、 客车通行无限制,按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行驶。
2、 货车出入展馆,请按上图所规定路线行驶并且服从交警指挥。
3、 请车辆避开每天交通高峰时间。高峰时间上午7:00-9:00,下午15:00-18:00。
4、 凡在早上7:00以前到达车辆可以临时停靠在光大会展中心的内车道,等待进馆卸货。
5、 停靠车辆应服从展馆工作人员指挥。可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制定的康华停车场停车。
6、 请需要车证的参展公司于5月20日前向上海傲展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提前申请,由组委会邮寄。请务必将临时进馆证交至司机手中,进馆证严禁涂改、转借、倒卖。一旦发生此事,一切后果自负。
预祝各参展企业准备工作顺利并取得良好参展效果!